关于年终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 10:04:38作者:浏览次数:1195

部门、学院: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1月1日前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完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将于2019年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启用新系统,为做好2018年底财务结账、决算工作有关工作,确保我校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现就2018年有关财务工作进行安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财务报销、冲账等工作:
1.教职工个人报销、对公汇款等正常报销截止至2018年12月25日上午11点前;
2.有借款(汇款)的教职工请于12月28日下午4点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或冲账业务;
3.成教(含各类培训)学生缴费及其他各类收费请于12月2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学生;
4.按照《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文件要求,政府会计制度转换是国家重大改革,将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核算模式,会计核算和报销系统将发生较大变化。为了确保2019年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2019年开始报销时间暂定为2019年1月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