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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往来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7 0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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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暂付款管理规定:“出差借款应在返校后
7
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通过银行汇款的,要向对方单位催要发票,及时清账”。为了保证学校资金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位借款(汇款)的老师在
12
月
15
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
附件:
upload/FCKeditor/2014-01/1317083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