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往来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7 04:30:09作者:浏览次数:1298

       根据学校暂付款管理规定:“出差借款应在返校后7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通过银行汇款的,要向对方单位催要发票,及时清账”。为了保证学校资金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位借款(汇款)的老师在12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

附件:upload/FCKeditor/2014-01/1317083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