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03:08:23作者:浏览次数:1179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暂付款管理规定:“出差借款应在返校后7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通过银行汇款的,要向对方单位催要发票,及时清账”。为了保证学校资金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位借款(汇款)的老师在93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核销手续,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


 

附件:借(汇)款明细表.xls

 

 



 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