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03:58:21作者:浏览次数:96

全体教职工: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纳税人需要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件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请教职工2024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对2025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1)如2024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并需在2025年继续享受,请及时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扣除年度“2025”,如相关扣除信息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可选择一键带入;如有变化,请依法修正后提交

2)如未填报过但2025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请在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如实填报

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七项内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以下为具体操作流程以及政策解读

①https://mp.weixin.qq.com/s/piGmgmSe3ysfbrVoq43XqA

②https://mp.weixin.qq.com/s/1W0qLPN_NByo73iGEGisZA

③https://mp.weixin.qq.com/s/jOMzDYCtGjMhGJ4zqdmxAw

 

 

财务处         

202412月18